眉山市城投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草坪种植合作方的公告

来源:眉山资产公司 发布日期:2024-03-27 0
2024-04-02 12:01 (已结束)

眉山市城投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现就闲置地块种植、销售台湾二号草坪事宜,公开征集意向合作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合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主管部门或土地所有者另有要求除外)。

2.合作事项:草坪种植、销售。

3.项目情况:闲置地块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地块周边缺少水源,缺少灌溉设施。土质多为砂质土和壤土,排水性较好,保水性适中。地块尚未进行平整,存在大量土方和大面积杂草。通过实地勘察后大部分地块均符合台湾二号草坪种植要求。

4.合作方式:征集合作商共同合作的模式推进该项目。重点从价格、技术方案和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将计划种植服务费按包干价,销售分成按利润分成。

二、合作单位资格要求

1.需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覆盖合作类别相应的服务内容(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内容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内容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内容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内容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草坪种植与销售相关经验。

三、合作单位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提供承诺函,内容自拟)。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内容自拟)。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内容自拟)。

6.参加本合同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函,内容自拟)。

7.提供草坪种植与销售相关经验证明文件(草坪种植经验提供种植图片;草坪销售经验提供草坪销售合同盖印章复印件)。

8.《企业自荐表》(详见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9.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 (详见附件2)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现场核对。

10.意向合作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所有电子档和纸质档各1份,纸质档应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含骑缝章),电子档(U盘)应提供纸质档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所有材料包封到密封袋中,外层封套加盖公章。

四、征集数量及方式

1.本次公开征集2家合作方。

2.征集流程:

第一阶段:合作商根据征集公告要求递交资格性审查文件,由征集人组织的评审小组审查,在眉山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结果。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通过的合作商由征集人以邮箱的形式发放第二阶段相关资料,包含第二阶段征集规则、评审办法等。征集时间截止后,征集人再次组织评审小组对合作商提供的征集资料进行评审,将推荐中选人名单在眉山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及招采中心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示结束后与中选人签订合作协议。

五、申请及受理的时间、方式

申请企业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如实填报书面申请资料,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4月02日中午12:00前(正常工作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报送至城投园林,经审核合格后公示。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将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资料审查。

2.本项目不支持邮寄。

七、联系方式

地址:眉州大道东三段186号(阳光天天SOHO写字楼二单元1503)

联系人:赵女士028-38280333   邓先生13404074537

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附件1.企业自荐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眉山市城投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3月27日

附件:

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