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部署中提出的“全面清理并规范出资人审批事项,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规范出资人审批事项的设立和运行,省国资委对现有出资人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汇总,经2014年第2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未列入四川省国资委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详见附件)的出资人审批权限,省国资委不再对有关单位行使。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做好相关工作衔接部署,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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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国资委[2014]118号附件.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