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企业: 为依法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提高省属国有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我委制定了《四川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经我委2011年第六次主任办公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同时,各企业要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修改完善本企业的投资管理办法,明确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机构,并于五月三十日前将本企业的投资管理制度报国资委备案,报送方式: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委投资规划处。 联系人:周显静 联系电话:87598835 邮箱:scgzghc@sina.com 附件:《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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